
網上買貓,到家僅一周就死亡。消費者認為買到“星期貓”,賣家卻拒不認責。今天,鞏義市人民法院對外發布已審理的這起因網購活體寵物引發的消費糾紛案件。在便捷的網購背后,活體交易隱藏著怎樣的風險?消費者的權益又該如何保障?一起來看看。
今年5月19日,方某經朋友介紹,向李某購買一只金漸層幼貓。支付1300元后,李某通過物流將幼貓寄出,方某于次日接收。5月23日,方某發微信告知李某所購買的寵物貓出現嘔吐情況,并于當日帶該寵物貓至寵物醫院進行檢查,檢測結果為“貓瘟”。為此,方某花費寵物診療、藥品費共計700余元。后該貓于24日上午死亡,方某支出火化費用340元。雙方就案涉寵物貓死亡后的賠償事宜協商未果,引起訴訟。
法院審理查明,李某作為專業寵物賣家,應當保證其所出售的寵物健康狀況良好。案涉寵物貓在運送到方某處后第5日即被檢測出“貓瘟”并于次日死亡,李某未提供動物檢疫合格證明、接種疫苗的相關記錄等證明其出售的寵物貓在交付時符合活體動物買賣的標準,因此李某交付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寵物貓,屬于違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方某為救治寵物貓而支出的治療費用屬于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700余元應當由被告負擔。妥善處理寵物尸體符合公序良俗的核心價值觀與綠色原則,因此火化費是合理且必要的實際支出,應當予以支持。
最終,判決李某賠償方某購貓款、醫療費等各項費用2915元。
提醒:買寵物應要求商家提供檢驗檢疫證明
消費者應當在具有正規資質的寵物店購買,核實寵物接種疫苗情況,要求商家提供檢驗檢疫證明。付款后保留溝通記錄、檢測報告等關鍵證據。一旦發現問題,第一時間協商,若協商不成需盡快找平臺投訴或起訴。
記者 魯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