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寵物犬活潑可愛,是許多家庭的好伙伴,可一旦疏于看管,便可能釀成傷人風波。近日,鄭州航空港區法院審結一起因遛狗不拴繩引發的動物致害責任糾紛案,給不少養寵人上了一堂生動的法治課。
今年3月的一天,邱某下班后騎自行車進入居住小區。突然,一只未拴繩的金毛犬從路邊竄出,邱某躲避不及,連人帶車摔倒在地,頭部受傷,當即被送往醫院救治。
經查,該金毛犬的飼養人為同小區居民楊某。事發時,楊某正在小區遛狗,沒有栓繩。事后,雙方就賠償問題協商未果,邱某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楊某賠償醫療費、護理費等各項損失。
法院經審理認為,楊某作為金毛犬的飼養人,外出遛狗時應遵守相關規定,采取栓繩等必要的安全措施。因其未履行該義務,導致邱某受傷,楊某依法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在法院充分釋法明理后,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楊某一次性賠償邱某醫療費等各項損失共計3000元,并于當場履行完畢。案件得以圓滿解決。
法官提醒
該案是一起典型的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人損害賠償案件。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飼養動物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妨礙他人生活;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當前,飼養寵物的家庭越來越多,“管好寵物”不僅體現個人文明素養,更是不可推卸的法律責任。一根狗繩,既是保護他人,也是保護自己。希望廣大寵物飼養人引以為戒,自覺約束寵物、主動避讓行人,做到依法養寵、文明養寵,共同營造安全、和諧、舒適的居住環境。
記者 魯燕 通訊員 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