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b id="e86i4"><div id="e86i4"></div></b>
    2. <dfn id="e86i4"><video id="e86i4"></video></dfn>
      <xmp id="e86i4"></xmp>

    3. <b id="e86i4"></b>

      1. <tt id="e86i4"></tt>
        <b id="e86i4"></b>
        <xmp id="e86i4"><source id="e86i4"></source></xmp>

        以案說法丨走路分神被推門劃傷臉,傷者自己擔責四成

        2026-05-27 來源: 鄭州晚報 鄭州客戶端官方網站 分享到:

        走路分神也會引發侵權糾紛?近日,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就審結了這樣一起案例。一女子夜晚食堂過道內行走,扭頭一分神,撞上商戶突然推開的后廚門,被金屬鎖扣劃傷面部留下創口。事發后傷者李女士索賠遇阻,將學校、食堂管理方、物業及開門商戶四方全部訴至法院,結果如何,今天,一起來看看。

        當天晚上8點多,在學院食堂內,李女士沿著餐廳檔口過道走到后廚門附近,扭頭看往別處時,與張某所推開的門發生碰撞,被門上鎖扣劃傷臉,醫院出具診斷證明書顯示,李女士傷口長約2.5厘米,建議進行清創縫合,術后定期換藥、復查,傷口愈合后行綜合抗疤治療。因損失賠償協商未果,李女士將張某、學院、食堂經營管理公司、物業一并訴至法院,要求賠償其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營養費損失合計6000余元。

        張某辯稱其不應該承擔責任。作為一個成年人,李女士走路不看路,張某正常從員工通道上下班,門都是從里往外推。學院辯稱其餐廳不在學校承租范圍內,餐廳的經營方不是學校。食堂經營管理公司辯稱其只是餐廳管理方,不應該承擔租賃人張某意外產生的責任。物業公司辯稱事發區域不于物業公司管理區域,不應負有法定的安全保障義務。

        法院審理認為,張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向外推開門時未盡到足夠的注意義務,導致李女士受傷,應承擔侵權責任。食堂經營管理公司系事故發生區域的管理者,并未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亦未盡到足夠的安全保障義務,對損害后果的發生存在過錯,應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從案發現場的監控來看,李女士在行走過程中扭頭看向別處,未注意前方的情況及可能存在的風險,對事故的發生亦存在過錯。

        綜合現場情況以及各方過錯,酌定張某承擔30%責任,食堂經營管理公司承擔30%責任,李女士自擔40%的責任。法院審理認定李女士醫療費損失為3100余元,支持其主張7天營養費140元,酌定其誤工費7天700余元,結合李女士受傷及治療實際情況,不支持其主張的護理費。李女士損失共計4000余元。法院判決張某支付李女士賠償1200余元,食堂經營管理公司支付李女士賠償1200余元,駁回李女士其他訴訟請求。

        說法:對事故發生存在過錯,也需自行承擔部分損失

        根據我國《民法典》相關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犯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同時法律適用過失相抵原則,被侵權人對同一損害的發生或者擴大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受害人自身行走時分心大意,對事故發生存在過錯,也需自行承擔部分損失。

        記者 魯燕 通訊員 陳夢姣


        分享到: 編輯:劉瀟瀟 統籌:陳靜

        相關新聞

        1. <b id="e86i4"><div id="e86i4"></div></b>
        2. <dfn id="e86i4"><video id="e86i4"></video></dfn>
          <xmp id="e86i4"></xmp>

        3. <b id="e86i4"></b>

          1. <tt id="e86i4"></tt>
            <b id="e86i4"></b>
            <xmp id="e86i4"><source id="e86i4"></source></xmp>
            少妇性l交大片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