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下,不少人在閑魚、小紅書等網絡平臺出租閑置的手機、相機等物品,希望“物盡其用”賺取租金。然而,這種看似雙贏的租賃模式,卻被不法分子利用,動起了壞心思。今天,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法院對外發布已審結該起假借租賃之名實施詐騙的案件,揭示了閑置設備租賃市場背后的法律風險。
名為“租”,實為“騙”
被告人李某在某知名網絡平臺以短期租賃為名,騙取多名受害者信任,租賃了三星手機、單反相機、摩托車等貴重物品共計12件。 得手后,李某并未按約定歸還租賃物,而是將這些物品轉賣或抵押,所得錢款83051.08元全部用于個人揮霍。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多次騙取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合同詐騙罪,依法應予懲處。
考慮到李某有坦白、認罪認罰、部分退贓退賠的情節,但同時存在多次作案且在緩刑期內再犯新罪的情況,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李某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半,并處罰金5萬元;與之前犯盜竊罪所判處的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年零10個月,并處罰金5.5萬元。
法官提醒
為避免落入租賃詐騙陷阱,出租人應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一是嚴格身份核查。租賃時務必通過正規平臺進行,仔細核查對方實名認證信息、信用記錄,避免私下交易,不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
二是規范簽訂合同。對租賃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物品狀況、違約責任等關鍵條款逐條確認,最好留存雙方簽字(或電子簽章)的合同原件。
三是完善交接過程。交接物品時,全程錄制視頻,詳細記錄物品外觀、功能、配件等情況,注明瑕疵并讓對方確認,防止后續產生糾紛時難以舉證。
四是合理收取押金。根據物品價值收取適當比例的押金,避免“零押金”出租高風險物品。
五是關注異常信號。若對方拒絕身份核查、急于成交等行為,需提高警惕。
若發現對方失聯、物品被擅自處置等異常情況,一方面要立即完整保存聊天記錄、轉賬憑證、合同文本、對方身份信息等關鍵證據。另一方面要及時向交易平臺投訴舉報,利用平臺機制嘗試凍結對方賬戶或資金。情況緊急時,可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提供詳細案情和證據材料。
記者 魯燕 通訊員 穆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