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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州工業應用技術學院2026年單獨招生章程

        2026-03-31 來源:鄭州工業應用技術學院 分享到:

        鄭州工業應用技術學院

        單獨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與辦學概況

        第一條 為深化招生錄取制度改革,拓寬優秀人才的選拔渠道,推進學生素質教育,促進學生高質量就業,更好地貫徹教育部“陽光工程”要求,學校開展2026年高職單獨招生工作。為了維護學校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鄭州工業應用技術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全日制民辦普通本科高等學校,現設東、西兩個校區(東校區:河南省鄭州市新鄭市學院路16號;西校區:河南省鄭州市新鄭市新村鎮107國道路東),大一新生就讀于西校區。學校國標代碼:12747;在豫招生代碼:6175。

        第三條 學校設有工學部、商管學部、醫學部、信息學部、藝體學部、國際學部、基礎教學部、馬克思主義學院,下設15個學院,設置本專科專業83個(不含專業方向),其中本科專業48個,高職高專專業35個,初步形成了以工學為主,工學、醫學、經濟學、管理學、文學、藝術學、教育學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學科專業布局。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學校成立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招生辦公室,下設錄取工作組、命題考務組、紀檢監察組等工作組。凡屬考核、錄取中重大問題,一律由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第五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單獨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監督機制,保證單獨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實施“陽光工程”。

        第三章 招生對象與招生計劃

        第六條 招生對象

        (一)已通過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以下簡稱“普通高考”)報名的考生。

        (二)已通過河南省2026年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考試(以下簡稱“對口招生”)報名的考生。

        第七條 2026年單獨招生專業附后,學校所有招生專業均無男女比例要求。

        第八條 考生于2026年4月21日9時至4月22日18時登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務平臺”(https://pzwb.haeea.cn)進行網上志愿填報。在規定時間內,考生只能填報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進行不超過兩次的志愿修改,以網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為準。填報時間截止后將無法補報和更改。

        考試時間:2026年4月29日;考試地點:鄭州工業應用技術學院東校區。考生在4月28日可攜本人身份證原件到鄭州工業應用技術學院東校區招生辦領取準考證。

        第九條 考核辦法

        (一)考核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廳和河南省教育考試院的監督和指導下進行。考核由“文化素質考試+職業技能測試”兩部分組成。“文化素質考試”成績原則上采用考生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級;沒有高中學業水平成績的考生參加學校組織的“文化素質考試”。考核地點設在鄭州工業應用技術學院東校區。

        1.文化素質考試

        (1)普通高中類考生。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的高中畢業生不再參加此項考試,直接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級,按所有科目成績等級折算分數*0.1作為文化素質考試成績,滿分150分。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A等級對應折算成績為150分、B等級對應折算成績為135分、C等級對應折算成績為120分、D等級對應折算成績為105分、E等級對應折算成績為90分。對2022級前(不含2022級)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A等級對應折算成績為150分、B等級對應折算成績為130分、C等級對應折算成績為110分、D等級對應折算成績為90分。

        (2)普通中職類考生、無“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的高中畢業生(以下簡稱“社會考生”)。普通中職生和社會考生參加文化素質考試,考試科目為語文(75分)、數學(75分),滿150分。語文、數學為一份試卷,考核采用閉卷筆試形式。

        2.職業技能測試

        所有考生均需參加職業技能測試,按照報考第一專業志愿參加考試。

        (1)職業適應性測試。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的普通高中類畢業生和社會考生進行職業適應性測試,形式為面試。重點考察考生的專業素養、科學素質、職業潛能和職業傾向道德品質、交流與合作能力、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考生對專業的了解程度、職業價值觀、職業性格與報考專業(職業)的匹配度,以及學生學習及將來從事專業(職業)所具備的潛能,滿分350分。

        (2)職業技能測試。普通中職類考生、藝術類考生進行職業技能現場測試。其中普通中職類考生方式為面試或實操;表演、舞蹈、音樂類等藝術類考生采用才藝表演方式,美術類專業考生采用素描等方式,體育管理類考生采用運動技能測試方式,計算機類考生采用計算機基本操作方式,電子類考生采用電子器件基本檢測操作方式,護理類考生采用無菌技術操作方式進行技能測試,重點考察考生的基本專業知識、專業素養、專業動手操作能力等,滿分為350分。

        (二)退役士兵考生實行免文化素質考試,文化課成績直接計為滿分;需參加高校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

        (三)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條件和程序依據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6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工作的通知》中的相關要求執行。

        第四章 命題、考試與評卷

        第十條 命題與考試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廳和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的指導監督下由學校單獨招生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一)命題

        命題、印刷與運輸、保密等工作,嚴格按照國家考試相關規定執行。

        (二)考試

        嚴格考核過程管理,嚴肅考風考紀,規范操作程序,對在考試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要求進行處理。

        (三)評卷

        組成評卷小組,科學合理的制定評判標準,參照《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務工作規定》組織實施。加大信息公開及結果公示力度,確保試卷評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錄取原則,根據考生文化素質考試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的總和,劃定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平行志愿即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根據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總分相同的考生按數學成績、語文成績進行依次排序。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錄取原則確定預錄取名單,報學校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公示。公示結束后上報河南省教育廳和河南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備案,并辦理錄取手續。錄取學生名單在學校網站主頁公布。

        第十三條 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十四條 以下為2026年學校各專業收費標準

        專科:文管類:除電子商務專業以外其他專業收費標準為14500元/年/生,電子商務專業收費標準為12500元/年/生,理工類:除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以外其他專業收費標準為15000元/年/生,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收費標準為13000元/年/生,藝術類:15000元/年/生,醫學類:15000元/年/生。

        住宿費統一為1500元/年/生。

        第十五條 

        獎學金、助學金:

        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10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每生每年6000元。

        學校獎學金:

        學校設立在校獎學金,獎勵等級分為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和三等獎。分別是特等獎學金3000元;一等獎學金1500元;二等獎學金1200元;三等獎學金800元。

        助學金:國家貧困助學金(每年3700元/生)

        服兵役國家教育專項資助:自主擇業的退役士兵及在校入伍的退役復學學生可申請學費減免,減免標準按所學專業的收費標準執行,最高為20000元/生/年;學生在校或畢業后應征入伍,可申請學費補償或助學貸款代償,最高為20000元/生/年。

        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后可向學校申請高校國家助學貸款,也可在入學前到生源所在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請助學貸款20000元。

        第十六條 勤工助學:學校專門設立了大學生勤工助學部門,在校期間,學生可以在集團公司下屬企業或校內通過勤工助學獲得一定的報酬。

        第十七條 學校頒發的是普通全日制專科高等學校學歷證書,注明的學校名稱為鄭州工業應用技術學院。

        第七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對新生資格進行復查。對在報名和考核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取消其學籍。

        第十九條 本章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依據。學校以往有關單獨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章程適用于鄭州工業應用技術學院單獨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招生咨詢部門:鄭州工業應用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聯系電話:0371-85011888;紀委監督電話:0371-85015000;地址: 東校區:河南省鄭州市新鄭市學院路16號;西校區:河南省鄭州市新鄭市新村鎮107國道路東;郵編:451100。

        學校招生信息發布網址:https://zsb.zzuit.edu.cn/

        學校網址:https://www.zzuit.edu.cn

        分享到: 編輯:段景景 統籌:謝源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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