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某擅自堆放爐渣毀壞林地、耕地,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因此獲刑并處罰金。今天,新密市人民法院對外發布已審理一起非法占用農用地案件,為依法保護土地資源敲響法治警鐘。
2023年9月至10月,張某在未辦理任何農用地使用許可及用途變更審批手續的情況下,為謀取非法利益,擅自將新密市某電廠的1萬余噸爐渣堆放至其承包的某村組土地內。經專業機構鑒定,涉案非法占用土地總面積18.02畝。
張某在該涉案地塊堆放渣土、硬化道路的行為,造成農用地嚴重毀壞,張某從中非法獲利5萬元。
案發后,張某主動將堆放的爐渣全部清運清理,并對涉案土地進行復墾修復。經技術人員現場勘查鑒定,涉案地塊爐渣已清除干凈,土地平整度、土質狀況均符合土地復墾質量控制標準和林業生產條件,受損農用地功能有效恢復。同時,張某全額退繳違法所得5萬元,到案后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實。
法院審理認定張某的行為構成非法占用農用地罪,鑒于其具有坦白、積極修復農用地、全額退贓、自愿認罪悔罪等從寬情節,結合公訴機關量刑建議,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8000元。
說法:切實守護土地生態和農業生產底線
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受法律嚴格保護,是保障糧食安全和生態安全的重要根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未經審批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即便為土地承包人,也無權違規占用農用地從事非農業活動,一旦達到刑事立案標準,必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辦案法官提醒,使用土地必須嚴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農用地用途變更需依法辦理審批手續,切勿為謀取私利觸碰法律紅線。同時,破壞農用地后主動挽回損失、修復生態、認罪悔罪的,法院將依法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量刑時予以從寬考量;法院也將持續嚴厲打擊破壞土地資源犯罪,切實守護土地生態和農業生產底線。
記者 魯燕 通訊員 馬營慧 呂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