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經鄭州市認定備案的高端創業團隊給予最高2000萬元項目資助、高端創新團隊給予最高1000萬元項目資助……記者從鄭州高新區組織人事部了解到,《鄭州高新區引進培育創新創業人才若干措施》日前正式印發,對原有人才政策進行了系統集成、優化升級,用“真金白銀”吸引集聚優秀青年人才。
人才政策升級版共13條,貫穿引才、育才、用才、留才全鏈條,既持續升級了原有政策,也提出了許多創新性舉措,核心亮點主要包括以下3個方面:
人才范圍涵蓋更廣:
在鄭州市高層次人才頂尖人才(A類)、國家級領軍人才(B類)、地方級領軍人才(C類)、地方突出貢獻人才(D類)基礎上,增加優秀青年人才(E類)支持,按照博士5萬元/人、碩士2萬元/人給予企業一次性資助。
安居保障更加全面:
青年人才在鄭州市區無自有住房且未享受人才公寓、公共租賃住房等政策性住房,憑備案房屋租賃合同,可每月享受800~1200元租房補貼,補貼期最長3年;對全職新招收的、符合鄭州市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標準的A、B、C、D類高層次人才按面積免收3年房租。
海外人才支持加碼:
充分發揮鄭州高新區國家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基地的聚集效應,對海外科技人才創辦企業入駐海創基地的,給予基地運營管理方1萬元或5萬元獎勵,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海外優秀科技人才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到海創基地創業,經認定后,給予3年自用場地租賃房租補貼,補貼面積最高500平方米。海外優秀科技人才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到海創基地創業,經認定后,按類別分別給予A類200萬元、B類150萬元、C類100萬元、D類50萬元、海外碩士及以上學歷的優秀科技人才30萬元企業創辦資金補貼。
記者 劉地 通訊員 徐玉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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