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2歲的李奶奶育有四個女兒,自2019年11月老伴離世后,這個曾和睦的家庭漸漸出現了裂痕——母親該由誰照料?贍養費該誰承擔?老人的財產該如何使用?一系列現實問題堆積,矛盾也隨之加劇。有的女兒不再支付贍養費,三女兒更是徹底“失聯”。無奈之下,李奶奶將四個女兒訴至法院,請求判決她們承擔每月贍養費及未來醫療費用。老人的贍養費與親情如何兼顧?今天,來看鄭州市上區人民街法院給出的答案。
案件進入法院后,并未直接開庭判決。法官助理陳克清選擇了更溫暖也更需要耐心的調解路徑。她委托司法社工深入這個家庭,細致了解李奶奶每個女兒的現實生活狀況,傾聽每個人藏在心里的委屈與難處。
“不談對錯,只談親情。”在陳克清的主持下,一家人坐到了一起。沒有指責,沒有對立,只有被時光淡忘的回憶被一一喚醒:母親當年如何含辛茹苦將四個孩子撫養成人,那些年全家共同經歷的艱辛與不易,漸漸喚醒了女兒們心中深埋的親情。她們也紛紛敞開心扉,坦誠各自生活的壓力與無奈。
最終,一家人達成調解協議,四個女兒每人每月支付300元贍養費,并按季度輪流照料母親。大姐率先表態:“我是老大,贍養老人本就是該做的事,我沒有任何異議。”對于母親日后可能產生的實際開支,大家也一致同意共同分擔。
“我要的不只是錢”在一個月后的回訪中,李奶奶難掩欣慰之情。她租住在一樓,大女兒經常前來照顧,其他女兒也會定期探望,陪她聊天、散步。最讓她感動的是,“失聯”一年多的三女兒如今也重新回到了她的生活中。“法院的調解不僅解決了我的養老問題,還消除了孩子們之間的隔閡。現在一家人相處得熱熱鬧鬧,我心里踏實又幸福。”
這起案件折射出贍養問題的深層答案——贍養不僅關乎經濟支持,更包含情感上的陪伴與關懷。法院在處理案件時,并未局限于判決“物質贍養”,而是創新性地將“探望陪伴”與“贍養費支付”相結合,通過一份充滿溫度的調解協議,既解決了老人的實際生活問題,又喚醒了沉睡的親情,修復了這個幾近破碎的家庭。
老有所養,既指衣食無憂的物質保障,更離不開有人牽掛的精神依靠;既是法律規定的責任,更是血脈相連的親情自覺。敬老愛老,不應只是一時一地的表達,而應融入日常生活的點滴之中;不僅是言語上的問候,更應是長久而溫暖的陪伴。
記者 魯燕 通訊員 韓垚 陳克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