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建立健全應對突發自然災害的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救助行為,提升救災能力,市政府辦公室近日印發新修訂的《鄭州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該《預案》系統明確了自然災害發生前后的救助準備、應急響應、災情管理、組織指揮及災后救助等各項機制,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
《預案》在總則部分明確,其編制目的是建立健全應對突發自然災害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救助行為、提升救助能力,確保受災人員基本生活與災區社會穩定。適用范圍聚焦鄭州市行政區域內較大、重大、特別重大自然災害的市級應急救助工作。
在組織指揮體系方面,《預案》明確市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安防委)作為全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機構,統一領導、協調全市救助工作。市安防委辦公室設在市應急管理局,承擔市安防委日常工作,主要負責與相關部門、區域的溝通聯絡和政策協調、信息通報等,組織開展災情會商、核查評估、災害救助等工作,協調落實相關支持政策和措施。主要包括:
根據災害危害程度和救助需求,市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一級響應級別最高。響應啟動分別對應不同層級的死亡失蹤人數、緊急轉移安置規模、房屋損毀情況、干旱災情等條件。一級響應由市安防委主任決定啟動,必要時由市委、市政府直接決定;二、三、四級響應分別由市安防委常務副主任、市安防委辦主任及市安防委辦副主任啟動。響應措施涵蓋災情會商、物資調撥、群眾安置、醫療防疫、社會治安、宣傳引導、捐贈管理等多方面協同行動。
《預案》還強調災害救助準備,要求氣象、資源規劃、水利、應急等部門及時發布預警并做好災情預評估,視情采取應急值守、物資調備、風險區域人員轉移等防范性措施。
關于災后救助,《預案》明確,包括過渡期生活救助、倒損住房恢復重建和冬春救助三部分。過渡期救助針對因災房屋倒塌或嚴重損壞需恢復重建無房可住、因次生災害威脅無法返家、因災缺少生活來源等人員;倒損住房恢復重建尊重群眾意愿,以受災戶自建為主,政府給予補助和支持;冬春救助則重點保障受災群眾在當年冬季、次年春季的基本生活需求。
記者 董艷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