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9日,記者從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為加快我市住宅老舊電梯更新改造,提升居民居住品質、改善群眾居住條件,該中心近日發布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住宅小區老舊電梯更新改造個人分攤費用的通知,并明確了提取條件、額度、時限及所需要件。
該通知提到,住宅小區老舊電梯更新改造可提取本人、配偶、子女的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本人實際分攤的費用。
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總額依據“小區老舊電梯更新(改造)資金籌措方案”而定,不得超過住宅老舊電梯更新改造本人分攤的費用(扣除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后的個人實際負擔費用,不含電梯運行資金、維護保養和年檢費用等)。
住宅小區老舊電梯更新改造完成后,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自工程驗收單簽訂之日起,個人需分攤的住宅老舊電梯更新改造費用五年內可以一次或多次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取要件包括本人身份證原件和一類銀行卡,配偶或子女提取公積金的,需提供雙方的關系證明、身份證原件和本人一類銀行卡;小區老舊電梯更新改造資金籌措方案;小區老舊電梯更新改造工程驗收單;電梯更新改造個人分攤費用支付憑證。
記者 孫雪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