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河南省高院豫法陽光最新消息,4月16日,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對搶劫殺害網紅“羅大美”的主犯余金生執行死刑。南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派員臨場監督。執行前,余金生與其近親屬進行了會見。
2025年10月24日,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搶劫罪、故意殺人罪,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余金生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宣判后,余金生不服,提出上訴。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最高人民法院經復核依法核準余金生死刑。
記者 魯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