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進一步提升全省基層應急管理能力,強化基層應急基礎和力量,日前,河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出臺《關于進一步提升基層應急管理能力的實施意見》,提出23條舉措,明確要按照縣級不少于50人、鄉鎮(街道)不少于20人的標準配齊配強應急救援隊伍,筑牢基層安全防線。
推廣安全生產“一鍵舉報”
《意見》明確,堅持黨建引領基層高效能治理,把黨的領導貫徹到基層應急管理工作全過程各方面,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同為本地應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意見》提出,建立專職或兼職信息報告員制度,推動系統應用向基層延伸,實現從人防、技防向智防提升。
落實落細安全生產“三管三必須”規定和安全生產職責清單。市縣兩級按區域、災種、行業領域制定隱患排查指南,建立隱患臺賬。鄉鎮(街道)和村(社區)配合相關部門定期開展重點檢查,做好日常巡查工作,著重開展“九小場所”、農家樂、經營性自建房、在建工地、燃氣、低洼易澇點及城市地下空間、江河堤防、山塘水庫、尾礦庫、山洪和地質災害危險區、森林火險區等風險隱患排查。
《意見》提出,按照“三管三必須”要求和業務相近原則明確牽頭部門,加強電力、環保、用水、用氣等數據聯動,摸排查清各類非法生產經營行為,精準執法打擊。建立非法生產經營線索追溯機制,深入開展溯源核查,深挖徹查原材料來源、銷售渠道等,開展全鏈條執法查處。
推廣安全生產“一鍵舉報”,規范舉報情形認定和處置,優化獎勵金發放模式,加強對舉報人的保護。推動生產經營單位建立事故隱患內部報告獎勵機制。定期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和典型非法違法案例曝光,強化警示威懾。
增強基層應急救援隊伍實戰能力
《意見》要求,構建“綜合+專業+社會”基層應急救援力量體系,按照縣級不少于50人、鄉鎮(街道)不少于20人的標準配齊配強應急救援隊伍,風險突出地方與各類功能區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鼓勵支持社會應急力量建設。縣級建立轄區內應急救援隊伍分布臺賬,鄉鎮(街道)、村(社區)建立應急救援隊伍人員名冊。
相關部門要結合當地災害事故風險特點,指導編制并動態修訂上下銜接的鄉鎮(街道)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簡明實用的村(社區)應急預案。鄉鎮(街道)、村(社區)和基層單位每年至少開展1次綜合演練,生產經營單位依法開展應急演練,提升自救能力、應急能力。
《意見》提出,落實領導帶班和值班值守制度,加強重點時段、關鍵節點應急救援力量值班備勤。落實企業、學校、醫院、村(社區)等基層單位及時報告信息的主體責任,規范信息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漏報。
依法賦予鄉鎮(街道)現場指揮、臨時管制等應急處置權。發揮基層應急救援隊伍距離近、情況熟、反應快等優勢,救早救小救初期。
《意見》明確,通過公務員考錄、公開招聘、退出消防員安置、實施基層應急管理特設崗位計劃等方式,充實基層應急專業力量。鼓勵有條件的高校、職業學校開設應急管理相關學科專業,培養應急管理急缺人才。
按照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原則,將基層應急管理工作經費納入地方政府財政預算。
記者 袁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