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5日,一名旅客在乘坐高鐵時,不慎將裝有12萬元現金的背包遺忘在車廂內。鄭州東站派出所接到通報后,迅速啟動站車交接機制,最終將巨額財物安全交還失主。
據失主稱,他上車后總共大概是一個多小時,這一個多小時電話一直沒停過。下車的時候,他還是在接電話,因為有朋友在接,就把電腦包和行李箱交給了朋友。出站后,發現雙肩背包不見了,里面裝有12萬元現金。“我一回想,那就只能落在那個行李架上了,我就很著急,立馬報了警。”失主回憶說。
鄭州東站派出所民警巴培楨說,派出所接到報警后,迅速通知失主所乘坐的列車進行查找。臨汾鐵路公安處列車乘警很快傳來好消息:雙肩背包找到了,并交由G1952次列車帶回鄭州東站。
當天下午1點14分,G1952次列車準點駛入鄭州東站。早已等候在站臺的鄭州東站派出所民警,立即上前與臨汾鐵路公安處列車乘警進行對接,完成背包的交接手續。考慮到包內金額巨大,民警在執法記錄儀的全程記錄下,對包內物品進行了嚴謹細致的清點。經核實,12萬元現金及各類證件完好無損。
記者 魯燕 通訊員 陳龍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