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由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指導、鄭州市住宅與房地產業協會主辦的“鄭州市2025年舊房裝修補貼活動推介會”在鄭東新區召開,會上發布《鄭州市2025年舊房裝修補貼操作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細則》),并對相關熱點問題進行解答。
記者現場了解到,《細則》中明確,補貼活動自發布日起實施,按照“先到、先審、先得,資金用完為止”原則,資金總量控制,結合實際統籌組織推進。
此次活動補貼范圍包括:飾面磚、板材、集成吊頂、門窗、窗簾、定制柜、衛生潔具、墻紙(布)、涂料等9類材料。
活動期間,進行非全屋整體裝修的(以下簡稱“散裝”),按照不高于裝修合同中可補貼品類實際購買價格的20%給予補貼;進行全屋整體裝修的,按照不高于裝修合同總價款的10%給予補貼。每人且每套房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2萬元。需注意的是:補貼申請人須為房屋產權人,且2024年已享受過鄭州市舊房裝修補貼政策的舊房,不再重復享受補貼。
市民消費者通過與申報公示的裝修經營主體簽訂裝修合同,對舊房(全市行政區域內合法建成,投入使用滿一年以上的住宅)進行裝修和廚衛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均可享受本次補貼。同時,裝修發票的開具時間和實施裝修時間應在活動發布之日以后。
鄭州市民如何享受到此次補貼活動?
據了解,此次舊房裝修補貼活動為消費者提供更加簡捷易操作的申請流程,僅需在“鄭好辦”APP實名領券、填寫申請人相關信息即可。
每周一至周六上午10:00,會通過“鄭好辦”發放舊房裝修補貼2萬元消費券包(20張一千元消費券),散裝的按照滿5000元可使用一張,整裝的按照滿10000元可使用一張(整裝或散裝均可疊加使用),有效期48小時。逾期消費券自動作廢,作廢后消費券包可繼續申領。
申請人在領取消費券后,僅需通過“鄭好辦”——“促消費專區”——“舊房裝修補貼”——“申請補貼”在線上傳(填報):①申請人居民身份證信息②申請人不動產權證或房屋產權證(系統自動獲取或拍照上傳)③申請人銀行賬號及開戶行信息④裝修申報登記證明(詳見附件),領取舊房裝修補貼消費券,選擇已公示的裝修經營主體提交申請信息即可參與,裝修完成后通過審核,即可收到補貼。
后續,裝修經營主體將通過“鄭好辦”根據申請人提交信息,確認裝修合同中補貼范圍內的物品和材料明細。并上傳申報材料至各開發區、區縣(市)住房保障部門審核,有關部門應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料審核。提交審核前,可繼續添加消費者購買的補貼范圍內物品和材料發票(可選擇公示范圍內的不同家居、建材商家)。審核通過的,轉入實地核驗,實地核驗通過的,進行補貼發放。
申請人需在接通知10日內配合實地核驗
通過資料審核的每一套房屋均需實地核驗。整裝類的,核驗是否按合同實施裝修。散裝類的,按照申請人購買物品發票內容,進行核驗。存在違反住宅室內裝修相關規定,如拆改承重結構、建筑主體、增加荷載等行為的,不予補貼。
資料審核通過后,會有工作人員與申請人電話聯系,通知上門實地核驗時間。通知的上門時間不合適的,申請人可與工作人員另行約定時間,另行約定時間應在接到通知的10日之內。申請人接到實地核驗通知10日內,無法配合核驗的,視作放棄申請。資金的發放具體時間需根據當地實際工作進展情況確定,并按程序發放到申請人提供的個人銀行賬戶。
沒有不動產權證或房屋產權證房屋如何上傳“鄭好辦”系統?
若沒有不動產權證或房屋產權證,業主需要在“房屋狀態”處選擇“未在房管局登記”,在“房產證照片”處上傳3個資料:
1.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或可以代替工程竣工備案證明的情況說明。(證明房屋安全)。
2.購房合同信息備案摘要頁(網簽合同憑證)/安置房未網簽的需提供鄉鎮(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房屋確認證明,二者選其一即可。軍產或鐵路等部門的住宅房屋上傳由產權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如單位產權證明其本人確屬該房屋實際使用人等。(證明房屋使屬于申請人)。
3.收房通知書/物業費繳納憑證/鄉鎮(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房屋使用一年以上證明,三者選其一即可。(證明房屋使用一年以上)。
此外,記者了解到,業務審核部門會對每一張發票的真偽和有效性進行查驗。業務辦結后,還會回頭抽查,再次查驗發票的有效性,如發現存在通過發票沖紅或作廢等手段來騙補、套補的違法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取消補貼資格,追回補貼資金,相關線索移交稅務部門和司法機關依法查處。
記者 孫雪蘋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