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7年1月1日起,全省社會保險費繳費年度由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調整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5月19日,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醫保局、省稅務局等部門共同印發《關于調整社會保險費繳費年度的通知》。
根據《通知》,為適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要求,進一步提升社會保險服務質效,保障職工社保權益,自2027年1月1日起,全省社會保險費繳費年度由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調整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通知》要求,各部門各單位要立足自身職能,密切協同配合,細化工作措施,確保繳費年度調整工作順利實施。
記者 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