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業國有資產法修訂草案4月27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首次審議。企業國有資產法修改堅持黨的領導,堅持問題導向,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穩中求進。
草案修改71條、新增32條,共九章109條,對現行法作了全面修改,主要修改內容包括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完善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監督體制、明確堅持分類管理原則、健全國有資本收益管理制度等。
企業國有資產法規定了我國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監督的基礎制度,自2009年5月1日施行以來,為國資國企改革發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十五五”時期我國發展環境面臨深刻復雜變化,修改完善企業國有資產法,以立法引領和保障國資國企改革發展,加強國有資產管理監督法治建設,對于保障國有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意義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