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鄭州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全力做好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防范,建立健全運營突發事件處置工作機制,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按照《預案》,在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要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切實履行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把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和人身健康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運營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并切實加強對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市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堅持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思想準備、組織準備、物資準備等各項工作,對可能引發運營突發事件的因素及時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提升防災能力。
根據軌道運營突發事件性質、社會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事件由高到低依次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四個等級。同時符合規定的多個情形的,按照最高級別認定。
我市建立市級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體系,該體系由市應急救援總指揮部、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專家組、現場指揮部組成。其中,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軌道交通)在省處置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市應急救援總指揮部的領導下,負責領導、指揮、協調全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關于保障措施,《預案》要求,運營單位要建立健全運營突發事件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加強人員設備維護和應急搶修能力培訓,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公安、消防等要做好應急力量支援保障。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首先由事件責任單位承擔。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軌道交通)成員單位要加強應急裝備物資儲備,鼓勵支持社會化儲備,加強對城市軌道交通應急裝備物資儲備信息的動態管理。市通信主管部門、電信運營單位要建立健全運營突發事件應急通信保障體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確保應急期間通信聯絡和信息傳遞暢通。
此外,運營單位要加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先進技術、裝備研發應用,提高關鍵部位監測和預警能力,加強對車站出入口、出入段線、風亭、與車站聯通的地下停車場、在建工程聯絡通道等淹水倒灌風險部位,以及安全保護區、沿線邊坡等外部風險部位的監測預警,提升監測和預警手段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動實現視頻監控全覆蓋、狀態感知全覆蓋、監測預警全覆蓋。市交通運輸局組織制定應急交通保障方案,明確突發事件交通運輸工具數量、分布、功能、使用狀態等。市公安局組織制定應急交通管制方案,保障應急交通的道路暢通。
記者 董艷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