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調解室柔和的燈光下,阿海與阿月相對而坐,沒有針鋒相對的爭執,只有對11歲女兒小星的牽掛。“我不是爭輸贏,只是孩子心理出了問題,實在放心不下。”阿海的聲音里滿是焦灼……近日,上街區人民法院調解了一起未成年人撫養案,最終實現離異的父母從“對立”走向“對話”,從“爭養”轉為“共育”。
2023年,阿海與阿月因感情不和協議離婚,約定女兒小星由母親阿月撫養,阿海一次性支付撫養費30萬元。本以為生活能平穩過渡,直到2025年8月,小星獨自找到父親,哭著說“不想跟媽媽生活”,情緒低落,精神不振。阿海立即帶孩子就醫,揪心的診斷結果讓他隨后向法院起訴,請求變更撫養權。
“我每天接送她上下學、輔導作業,把能給的都給了,怎么就錯了?”調解室里,阿月紅著眼眶辯解,不解自己的全心付出為何讓孩子陷入困境。
承辦法官王天超敏察覺到,這并非簡單的撫養權之爭,而是愛的方式與孩子內心需求之間出現了錯位。法院隨即啟動“法院+社工”聯動機制,委托司法社工介入調查。了解到阿月重組情感關系時未顧及孩子的感受,引發小星強烈的抗拒;過度限制手機使用,無形中切斷了孩子與同齡人的社交聯結和情緒出口;雜亂的居住環境讓孩子缺乏安全感;阿海因被拉黑聯系方式,與孩子長期失聯,親子關系日漸疏離。在多重壓力下,敏感的小星出現了失眠、自傷等行為。
“你們出發點都是為孩子好,但孩子要的是被看見、被理解、被尊重。”王天超說著拿出了小星的日記本,字里行間滿是對溫暖家庭的渴望。經調解,兩人達成一份“合作式撫養”協議:小星仍由阿月撫養,以保障孩子生活與學習的連續性;阿海每月探視小星一次,具體時間與方式由三人共同協商確定。
兩個月后的回訪中,小星的變化令人欣慰——失眠和自傷行為明顯減少,臉上重拾笑容。
記者 魯燕 通訊員 王晴 陳克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