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記者從市城鄉建設局獲悉,根據河南省相關部門通知要求,鄭州市即將啟動2024年度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獎補資金申報工作。
按照要求,申請建設獎補的企業需通過省充電智能服務平臺提交充電設施獎補申請,縣級充電基礎設施主管部門對申請企業相關紙質資料完整性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后,通過省充電智能服務平臺確認“同意”。
審核通過的企業,應于8月25日前通過省充電智能服務平臺提交申報材料。市級充電基礎設施主管部門將會同相關部門對提交申請的項目全部審核,并于9月15日前將審核報告等資料,通過省充電智能服務平臺提交。相關部門將成立省級聯合工作小組,對市級審核通過的資料進行復核,必要時開展現場抽查。
運營獎補則由省充電智能服務平臺提取符合條件充電設施項目的充電訂單明細,發各運營服務商和各省轄市主管部門核對,各運營服務商及省轄市主管部門蓋章確認后通過省充電智能服務平臺提交省聯合審查組審核,并由聯合審查組出具意見。資金撥付由省財政廳根據聯合審核意見及年度預算規模有關情況下達獎補資金。
●獎補對象
對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建成投運并接入省智能服務平臺的公交、客運、環衛、物流等公共服務領域專用充電設施項目,高速服務區、國(省)道公路沿線、城際快速公路沿線等領域公用充電設施項目,以及其他領域公用充電設施項目,均給予建設獎補。
對通過中原智充APP啟停充電的充電設施項目,按照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中原智充APP年度充電量,給予運營獎補。
●獎補條件
申請建設獎補的公用充電設施項目需滿足總裝機功率600千瓦以上或集中建設20個以上充電樁(群),公交、客運、環衛、物流等專用充電設施項目、高速服務區、國(省)道公路沿線、城際快速公路沿線等領域公用充電設施項目不受此限制。
申請運營獎補的公用快速充電設施月平均運行在線率需不低于90%,高速公路服務區、國省道和城際快速公路沿線公用充電設施月平均運行在線率需不低于95%。
●獎補標準
公交、客運、環衛、物流等公共服務領域專用充電設施項目按照項目主要設備投資總額(充電樁、變壓器、開關柜、電纜)的20%給予建設獎補。
高速服務區、國(省)道公路沿線、城際快速公路沿線等領域公用充電設施項目,按照項目主要設備投資總額(充電樁、變壓器、開關柜、電纜)的20%給予建設獎補。
其他領域公用充電設施項目,按照項目主要設備投資總額(充電樁、變壓器、開關柜、電纜)的10%給予建設獎補。
對于通過驗收且月平均運行在線率不低于90%的公用快速充電設施,按照0.03元/千瓦時標準予以獎補,每年每樁享受獎補的電量不高于10萬千瓦時。
高速公路服務區、國省道和城際快速公路沿線通過驗收、月平均運行在線率不低于95%的公用充電設施,按照0.1元/千瓦時標準對充電設施運營企業予以獎補,每年每樁享受獎補的電量不高于10萬千瓦時。
記者 成燕 安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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