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規范涉企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行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按照規范涉企生態環境行政執法專項行動工作要求,鄭州市生態環境局8月1日起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涉企生態環境行政執法問題線索。
此次線索征集主要涵蓋四個方面的問題,分別是:
涉企執法不合法、不科學。實施檢查主體不具備法定資格,未依法確認并向社會公告,未在法定職責范圍內實施檢查;未取得執法證件人員實施檢查;議事協調機構、檢驗檢測機構、科研院所等第三方以及中介機構實施行政檢查。執法檢查無計劃,檢查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重復檢查,多頭檢查,隨意入企現場檢查。
涉企執法不嚴格、不規范。未按照公布的檢查標準實施行政檢查;檢查時未出具行政檢查通知書、未主動出示執法證件,檢查結束后未及時告知企業檢查結果。檢查隨意性大,不區分具體情況,動輒責令停產停業,搞“一刀切”、運動式檢查;隨意設定專項檢查范圍、內容、時限,搞“一人生病、大家吃藥”的全覆蓋、無差別檢查;違規實施異地檢查。
涉企執法不作為、亂作為。對群眾反映強烈、重復舉報的突出問題,解決不及時、查處不到位;漠視企業合法合理訴求,未按規定保障企業陳述、申辯權。以觀摩、督導、考察等名義行檢查之實;亂查封、亂扣押,隱匿、截留、挪用、私分罰款、沒收的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
涉企執法不文明、不廉潔。為民服務意識淡薄,執法檢查方式簡單粗暴、態度惡劣、訓斥威脅。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接受被檢查企業饋贈、報酬、福利待遇,參加被檢查企業提供的宴請、娛樂、旅游等活動,被檢查企業支付消費開支或將檢查費用轉嫁給企業,強制企業接受指定的中介機構提供服務;向被檢查企業通風報信,泄露檢查信息或舉報人信息,接受請托、說情干預,辦人情案、關系案。
群眾若發現身邊有以上四類問題,可將問題線索發送至電子郵箱zzssthjjts@163.com(郵件主題請注明“問題線索”),或撥打舉報電話0371—67189889(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進行舉報。線索征集截至8月31日。
記者 裴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