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近3年的5300元工資到賬了!近日,鄭州市惠濟區人民法院就成功執結一起培訓機構拖欠舞蹈老師薪資的案件,經過法院執行法官的追蹤、拘傳,被執行人王某終于在被拘留的體檢過程中當場履行還款義務。
2022年3月,舞蹈教師林某入職某培訓機構,雙方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僅口頭約定“基本工資+績效”計薪模式。機構長期拖欠工資致林某離職后,經過林某多次討要,某培訓機構僅支付600元工資,余款5300元遲遲未能支付。林某起訴至法院。法院依法判決該機構支付工資5300元。
因該機構拒不履行生效判決,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執行法官調查發現該機構已停業,其法定代表人王某拒絕申報財產且隱匿行蹤。經網絡查控確認無可供執行財產后,執行干警連續追蹤,于6月25日晚鎖定王某并將其拘傳至法院。
在法院執行局內,執行法官勸說王某盡早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起初,王某仍心存僥幸,以公司經營困難、自己手頭沒錢等為由推諉。“公司經營困難不是逃避法律責任的理由!”承辦法官明確告知王某拒不履行將面臨的法律后果。在持續數小時釋法析理無效后,法院當即啟動拘留程序。體檢過程中,王某緊急聯系親友籌款,當晚將5300元執行款全額履行完畢。
次日上午,林某收到欠薪。
記者 魯燕 通訊員 維佳 文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