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作為一種收益高、風險高的投資理財方式,吸引了眾多投資者的目光。形形色色的薦股機構也隨之應運而生,通過各種廣告渠道邀你加入會員,一起賺錢。神奇的是這些機構所推薦的股票往往真的會于次日應驗漲停。然而,世間真的會有“天上掉餡餅”的好事嗎?今天,記者獲悉,河南省許昌市魏都區法院已審結一起冒充證券投資公司員工騙取投資者信任騙取錢財的詐騙案。
2020年6月份,被告人蘇某某應聘到河北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期間利用公司提供的手機、微信,冒充證券投資公司員工,與被害人取得聯系后,稱其可免費跟公司股票分析師買股票,賺錢后再選擇是否交錢使用該服務。待被害人心動后將其拉入薦股群,通過網上搜集篩選的信息推薦股票,篩選被害人并騙取其信任,以股票分析師為其推薦好股或股票盈利分紅為由,騙取被害人繳納會員費。被害人牛某某根據薦股群信息購買股票初期獲利后,向蘇某某繳納4000元會員費,隨后又被蘇某某以延長服務期、升級高級會員為由,騙取8000元。后牛某某發現自己被騙,于2021年4月報警,蘇某某經傳喚后主動到案。案發后,蘇某某家屬已代替其全額退贓,蘇某某取得被害人的諒解。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蘇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電信網絡,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根據被告人蘇某某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行為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及認罪、悔罪表現,依照我國《刑法》規定,今日判決被告人蘇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承辦法官提醒:股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在投資時,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選擇合法證券期貨等機構,對各類“薦股”平臺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免上當受騙遭受財產損失。遇到薦股騙局,一定要保持冷靜,注意收集所有與案件相關的證據,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不要信什么薦股,內幕消息,小道消息,都是不靠譜的,賺錢終究要靠自己。
正觀新聞·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張棣 陳文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