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車水馬龍的道路中間,一輛輛車疾馳而過,一位老人受傷倒地,昏迷不醒,該不該施以援手?鄭州市惠濟區法院的執行干警給出了答案:立即停車,趕緊救人。

10月23日上午,在結束了對一名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的實地摸排后,惠濟法院的執行干警駕車返回法院。
中午11時40分左右,在駕車行駛在新鄭至鄭州某路段時,法官們路遇一起交通事故:一位老人倒在地上,頭部面部血跡斑斑,一輛電動車碎片散在路上,一輛小轎車停在一旁,肇事司機在車內發呆。
執行干警們見狀,趕忙停車并迅速撥打了110、120,一邊維護現場交通秩序、對肇事司機進行了控制,一邊等待醫務人員的到來,并用隨身攜帶的執法記錄儀將事故現場等關鍵信息拍攝下來,有效固定了證據。
10多分鐘后,120救護車趕到,干警們又協助醫務人員將受傷的老人抬上了救護車。在同趕來的交警做好交接后,執行干警們才悄然離開了事故現場。
在審判執行工作中,法官們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作為己任,而當法官們路遇他人有難時,也能秉持著親民愛民的樸素情懷,第一時間站出來施以援手,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向社會傳遞出滿滿正能量。
鄭報全媒體記者 魯燕 通訊員 魯維佳 薛朝陽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