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以最近一個月相應期限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公告主要針對新發放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存量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仍按原合同執行。”記者24日從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公告里了解到,國慶后個人住房商業貸款利率將執行新規。
公告內容顯示,借款人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時,可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商約定利率重定價周期。重定價周期最短為1年。利率重定價日,定價基準調整為最近一個月相應期限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利率重定價周期及調整方式應在貸款合同中明確。首套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不得低于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二套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不得低于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加60個基點。
同時,人民銀行省一級分支機構應按照“因城施策”原則,指導各省級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在國家統一的信貸政策基礎上,根據當地房地產市場形勢變化,確定轄區內首套和二套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加點下限。10月8日前,已發放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和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仍按原合同約定執行。
新規對鄭州買房有什么影響?
根據公告,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暫不調整。所以使用公積金貸款的群眾沒有影響。
商貸方面,分幾種情況:
·如果是已經開始還貸、或者完成貸款審批,那么房貸利率還是跟著原來的房貸基準利率走。
·如果是已經買了房,還沒完成貸款審批手續,那么就看時間節點。10月8日之前完成了貸款審批手續,貸款利率還是按照老房貸的基準走。10月8日之后完成的貸款審批,就按新規的貸款走。
·如果貸款審批手續在10月8日之后完成,按什么利率還貸就要看此前一個月的LPR數據了。
鄭報全媒體記者 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