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發布第238號政府令,公布修訂后的《河南省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與傳播辦法》,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辦法提出18條具體規定,進一步規范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與傳播。
預警信號實行統一發布制度
《辦法》明確,預警信號由名稱、圖標、標準和防御指南組成,包含暴雨、暴雪、干旱、雷電、雷暴大風、冰雹、大霧、大風、沙塵暴、低溫、高溫、霜凍、寒潮、道路結冰、干熱風、霾等。預警信號的圖標、標準和防御指南由省氣象主管機構發布。
《辦法》要求,在人口密集區域和氣象災害易發區域建立預警信號接收和傳播設施,并保證設施正常運轉;各級人民政府應采取多種手段及時傳播預警信號;相關部門按職責在本行業、本系統內及時傳播;公共場所和人員密集場所的管理單位、經營單位應利用相關設施及時傳播。
《辦法》提出,實行統一發布制度。各級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站應當按照權限、業務流程發布預警信號。其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向社會發布預警信號。預警信號發布內容包括發布單位、發布時間、氣象災害種類、預警信號級別、出現時段、影響區域和防御指南等關鍵要素。
人員密集場所要利用廣播等設施及時傳播預警信號
預警信號發出后,群眾多久能夠看到?《辦法》劃定明確時限: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和電信運營企業應當在收到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站提供的實時預警信號后15分鐘內開始傳播該預警信號,并標明發布時間和氣象臺站的名稱。
針對部分農村山區網絡信號薄弱、不少老年人不擅長使用智能手機的實際,河南省氣象局政策法規處有關負責人表示,僅靠手機網絡推送預警容易形成信息盲區,鳴鑼吹哨、大喇叭等傳統手段,正是面向農村和偏遠地區設置的兜底傳播方式。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及時組織本轄區基層信息員、網格員等做好預警信號傳播工作,指導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采取應急廣播、高音喇叭、電話、網絡、鳴鑼吹哨等方式廣泛傳播預警信號。
人員密集場所同樣是預警傳播的關鍵節點。《辦法》要求,學校、醫院、商場、廣場、機場、港口、車站、高速公路、軌道交通、隧道、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其管理及經營單位,要利用電子顯示裝置、廣播等設施及時傳播預警信號。
擅自更改預警信號內容將被處罰
《辦法》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接到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站提供的預警信號后,應當根據氣象災害防御需要,結合實際情況,按照職責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或者采取相應的有效措施,做好氣象災害防御工作,避免或者減輕氣象災害。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應當根據預警信號級別,采取相應的自救互救措施,配合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采取防范應對措施。
《辦法》明確,氣象工作人員玩忽職守,導致預警信號的發布出現重大失誤的,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傳播預警信號時擅自更改預警信號的內容和關鍵用語的,由有關氣象主管機構責令改正,情節較輕的,可以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可以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記者:袁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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