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九部門印發《關于統籌推進控增量去庫存優供給著力穩定房地產市場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通過加強住房供應管理、加大住房消費支持力度、支持多元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大公積金支持力度,建設“好房子”等15條舉措,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庫存、優供給,有效滿足剛性和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著力穩定全省房地產市場。


控增量 堅持“以需定供”,強化房地聯動
在供應端,《若干措施》通過加強住房供應管理、強化房地聯動、嚴格預售管理,從源頭把好增量關口。
加強住房供應管理。堅持“以需定供”,根據城市發展、人口變化、住房需求等因素,科學編制“十五五”城鎮住房發展規劃,實現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房定錢。
強化房地聯動。根據商品房庫存去化周期對房地產用地實行差異化管控,對商品住宅庫存去化周期18個月以上的縣(市、區),暫停商品住宅用地出讓;12至18個月的,按照“盤活多少、供應多少”的原則確定新出讓用地面積上限。
嚴格商品房預售管理。對分批預售但去化率較低的房地產項目,嚴格控制后續商品房預售許可審批節奏。綜合考慮當前市場供求實際,進一步提高預售門檻,鼓勵實行現房銷售。
去庫存 加大消費支持,盤活存量住房
在需求端,《若干措施》多措并舉激發市場活力。
加大住房消費支持力度。因地制宜實施購房補貼、貸款貼息,結合本地文化、旅游等特色品牌開展“房地產+”復合型促銷活動。
支持多元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優化套數認定方式,在擬購住房所在縣(市、區)行政區范圍內沒有住房的,可認定為首套房;對已有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再次購房的,套數認定時可核減一套。
加快推進存量商品房收購工作。統籌用好中央和省級補助資金、保障性住房再貸款、地方政府專項債,支持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宿舍、人才房等。
持續開展“以舊換新”。鼓勵國有企業、房地產企業等收購個人二手住房,推動“收舊換新”;引導房地產經紀機構與房企、購房群眾簽訂三方協議,促成“賣舊買新”。鼓勵金融機構依法合規提供長期低息貸款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實施收購。推行個人存量住房“帶押過戶”,完善跨銀行交易流程。
加大公積金支持力度。推進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鼓勵各地合理調整租房提取的額度、頻次,支持繳存人提取公積金用于老舊住宅加裝電梯等自住住房配套類消費。
優供給 供應“好地塊”,建設“好房子”
在供給品質方面,《若干措施》著力提質優供給,讓老百姓住得更安心、更舒心。
供應“好地塊”。推動區位較好且基礎設施、商業、教育等配套齊全的地塊供應,合理確定容積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等指標,建設高品質住宅。
建設“好房子”。嚴格落實《住宅項目規范》《河南省住宅品質提升設計與建造技術導則》以及無障礙、適老化等方面的標準要求,加大高品質住房供給。省市聯動遴選推出一批面積大小適中、貼合群眾需求、中等收入家庭可承受的“好房子”示范項目。
改成“好房子”。鼓勵各地開展居民老舊住房原拆原建、自主更新,引導居民通過共商、共建、共享實現住區煥新。
提供“好服務”。實施物業服務質量提升行動,推廣“物業我來說”APP小程序,探索“物業服務+生活服務”模式,支持物業服務企業向養老托育、社區家政等領域延伸服務鏈條。
穩預期 規范市場秩序,探索發展新模式
在穩預期方面,《若干措施》從規范市場秩序、防控風險、探索新模式三方面協同發力。
嚴格規范市場秩序。持續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督促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規范從業行為,嚴禁發布虛假房源信息。依法打擊通過自媒體等違規發布虛假數據、歪曲解讀政策、炒作不實信息的違法違規行為。
切實防控風險。持續強化預售資金監管,專戶繳存、專款專用,嚴禁抽逃挪用,維護購房人合法權益。常態化運行房地產“白名單”融資機制,依法合規做好“白名單”項目貸款接續工作。支持符合條件的保障性住房項目、商業地產項目發行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
穩步探索新模式。引導房企探索落實項目開發公司制、主辦銀行制和現房銷售制,規范項目公司與總部關系,強化項目資金閉環管理,推動實現“所見即所得”,有序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
記者 龍雨晴/文

《鄭州晚報》報道版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