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聯合發布的《關于開展2026年個人信息保護系列專項行動的公告》,依據《網絡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認定方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經國家計算機病毒應急處理中心檢測,75款移動應用存在一項或者多項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情況,現通報如下:
1、在App首次運行時未通過彈窗等明顯方式提示用戶閱讀隱私政策等收集使用規則;個人信息處理者在處理個人信息前,未以顯著方式、清晰易懂的語言真實、準確、完整地向個人告知個人信息處理者的名稱或者姓名、聯系方式、個人信息的保存期限等。涉及26款移動應用如下:
《Change》(版本4.3.40,搜狗下載)、《愛豆租機》(支付寶小程序)、《鏟鏟樂園》(微信小程序)、《叮達出行》(微信小程序)、《兜來租》(支付寶小程序)、《格蘭投研》(微信小程序)、《交發智慧出行》(微信小程序)、《九號二手車》(微信小程序)、《兩點書法》(微信小程序)、《萌萌貓咪樂園》(微信小程序)、《跑酷樂園游戲》(微信小程序)、《全冀游》(云閃付小程序)、《廈門大學附屬第一醫院互聯網醫院》(微信小程序)、《萬校互聯教育》(微信小程序)、《習牛充電》(微信小程序)、《小茶書》(微信小程序)、《小福充電》(微信小程序)、《小輝貸款額度開通》(微信小程序)、《醫聘貓 醫療人招聘與成長平臺》(微信小程序)、《易蓓學習》(微信小程序)、《應用商店》(版本V3.1.3.20260514_142,狀元郎博士 S10Pro)、《英語朗讀寶》(微信小程序)、《有道精品課》(微信小程序)、《閱達教育》(微信小程序)、《云上書院》(微信小程序)、《鄭大一附院掌上醫院》(版本5.2.1,多多軟件站)。
2、隱私政策未逐一列出App(包括委托的第三方或嵌入的第三方代碼、插件)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圍等。涉及39款移動應用如下:
《窮游》(版本9.53.11,vivo應用商店)、《233網校》(版本V4.9.6,vivo應用商店)、《3DBody解剖》(版本8.9.30,小米應用商店)、《ABC Reading》(版本7.5.75,vivo應用商店)、《betterWE星球》(版本3.0.1,小米應用商店)、《CO FIT》(版本2.1.0.3,小米應用商店)、《大疆商城》(版本8.0.8,PP助手)、《大醫智慧》(微信小程序)、《哥本哈根減肥》(版本6.9.2,vivo應用商店)、《給力心理》(版本v8.3.09,vivo應用商店)、《護考幫》(版本2.8.5.1,華為應用市場)、《華夏基金管家》(微信小程序)、《技能學習助手》(微信小程序)、《家長守護助手》(微信小程序)、《馬拉馬拉》(版本4.7.69,PP助手)、《每日冥想》(版本2.7.7,應用寶)、《美唄醫美》(版本11.7.8,PP助手)、《美景聽聽全球景點講解語音導游》(版本8.0.4,小米應用商店)、《萌萌貓咪樂園》(微信小程序)、《南方基金服務+》(微信小程序)、《歐態健康》(版本V1.54.0.262921,應用寶)、《跑酷樂園游戲》(微信小程序)、《普康寶》(版本4.1.4,應用寶)、《全安一點通》(版本9.2.4,搜狗下載)、《省省司機》(版本1.77.3,vivo應用商店)、《蘇心暢行》(版本6.3.0,OPPO軟件商店)、《蘇州線上教育》(版本4.6.1,OPPO軟件商店)、《天天基金基金投資理財平臺》(微信小程序)、《途強在線》(版本V2.39.4,應用寶)、《溫醫一院》(版本3.0.3,多多軟件站)、《習牛充電》(微信小程序)、《小茶書》(微信小程序)、《小福充電》(微信小程序)、《醫聘貓 醫療人招聘與成長平臺》(微信小程序)、《應用商店》(版本V3.1.3.20260514_142,狀元郎博士 S10Pro)、《英語朗讀寶》(微信小程序)、《云上書院》(微信小程序)、《鄭大一附院掌上醫院》(版本5.2.1,多多軟件站)、《智慧E保》(版本V4.2.105,多多軟件站)。
3、個人信息處理者向其他個人信息處理者提供其處理的個人信息的,未向個人告知接收方的名稱或者姓名、聯系方式、處理目的、處理方式和個人信息的種類,并取得個人的單獨同意;App客戶端向第三方提供個人信息,未經用戶同意,未做匿名化處理。涉及8款移動應用如下:
《對莊翡翠》(版本8.6.5,PP助手)、《家長守護助手》(微信小程序)、《每日冥想》(版本2.7.7,應用寶)、《萌萌貓咪樂園》(微信小程序)、《歐態健康》(版本V1.54.0.262921,應用寶)、《跑酷樂園游戲》(微信小程序)、《廈門大學附屬第一醫院互聯網醫院》(微信小程序)、《應用商店》(版本V3.1.3.20260514_142,狀元郎博士 S10Pro)。
4、未在征得用戶同意后才開始收集個人信息或打開可收集個人信息的權限。涉及4款移動應用如下:
《UTo出行》(微信小程序)、《叮達出行》(微信小程序)、《小唄出行》(微信小程序)、《應用商店》(版本V3.1.3.20260514_142,狀元郎博士 S10Pro)。
5、未提供有效的更正、刪除個人信息及注銷用戶賬號功能;為更正、刪除個人信息或注銷用戶賬號設置不必要或不合理條件;雖提供了更正、刪除個人信息及注銷用戶賬號功能,但未及時響應用戶相應操作,需人工處理的,未在承諾時限內完成核查和處理。涉及4款移動應用如下:
《美景聽聽全球景點講解語音導游》(版本8.0.4,小米應用商店)、《習牛充電》(微信小程序)、《小福充電》(微信小程序)、《應用商店》(版本V3.1.3.20260514_142,狀元郎博士 S10Pro)。
6、個人信息處理者未建立便捷的個人行使權利的申請受理和處理機制。涉及1款移動應用如下:
《小福充電》(微信小程序)。
7、未向用戶提供撤回同意收集個人信息的途徑、方式;個人信息處理者未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的方式。涉及5款移動應用如下:
《大疆商城》(版本8.0.8,PP助手)、《馬拉馬拉》(版本4.7.69,PP助手)、《蘇州線上教育》(版本4.6.1,OPPO軟件商店)、《溫醫一院》(版本3.0.3,多多軟件站)、《小唄出行》(微信小程序)。
8、通過自動化決策方式向個人進行信息推送、商業營銷,未同時提供不針對其個人特征的選項,或者未向個人提供便捷的拒絕方式。涉及1款移動應用如下:
《家長守護助手》(微信小程序)。
9、個人信息處理者處理不滿十四周歲未成年人個人信息的,未制定專門的個人信息處理規則;收集未成年人信息未取得監護人單獨同意。涉及5款移動應用如下:
《betterWE星球》(版本3.0.1,小米應用商店)、《鏟鏟樂園》(微信小程序)、《萌萌貓咪樂園》(微信小程序)、《跑酷樂園游戲》(微信小程序)、《應用商店》(版本V3.1.3.20260514_142,狀元郎博士 S10Pro)。
10、個人信息處理者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提供個人信息的,未向個人告知境外接收方的名稱或者姓名、聯系方式、處理目的、處理方式、個人信息的種類以及個人向境外接收方行使本法規定權利的方式和程序等事項,并取得個人的單獨同意。涉及1款移動應用如下:
《應用商店》(版本V3.1.3.20260514_142,狀元郎博士 S10Pro)。
11、未采取相應的加密、去標識化等安全技術措施。涉及22款移動應用如下:
《窮游》(版本9.53.11,vivo應用商店)、《1藥網》(版本7.0.1,小米應用商店)、《3DBody解剖》(版本8.9.30,小米應用商店)、《KaDa閱讀》(版本8.33.0,華為應用市場)、《UTo出行》(微信小程序)、《大疆商城》(版本8.0.8,PP助手)、《格蘭投研》(微信小程序)、《給力心理》(版本v8.3.09,vivo應用商店)、《減脂食譜》(版本v5.9.10,華為應用市場)、《健康160丨名醫掛號問診體檢買藥》(微信小程序)、《交發智慧出行》(微信小程序)、《階躍AI》(版本5.9.7,華為應用市場)、《美唄醫美》(版本11.7.8,PP助手)、《美景聽聽全球景點講解語音導游》(版本8.0.4,小米應用商店)、《歐態健康》(版本V1.54.0.262921,應用寶)、《普康寶》(版本4.1.4,應用寶)、《全安一點通》(版本9.2.4,搜狗下載)、《三毛游》(版本V8.2.6,華為應用市場)、《萬順叫車》(版本V6.9.3,應用寶)、《小唄出行》(微信小程序)、《小喬初駕》(版本2.2.31,搜狗下載)、《智行千里出行》(微信小程序)。
12、實現相同目的或者達到同等業務要求,存在其他非人臉識別技術方式的,將人臉識別技術作為唯一驗證方式。個人不同意通過人臉信息進行身份驗證的,未提供其他合理、便捷的方式。涉及1款移動應用如下:
《對莊翡翠》(版本8.6.5,PP助手)。
13、無隱私政策。涉及8款移動應用如下:
《福建省腫瘤醫院》(百度小程序)、《簡森升學》(百度小程序)、《江蘇省中西醫結合醫院》(百度小程序)、《江西省兒童醫院》(百度小程序)、《臨沂六學教育》(百度小程序)、《學習平臺》(版本20251114.17,狀元郎博士 S10Pro)、《長風書會》(微信小程序)、《狀元郎博士 S10Pro》(版本RFY_DSB_S10Pro_J9_V1_12_20260717,拼多多)。
上期通報的國家計算機病毒應急處理中心檢測發現的72款違法違規移動應用,經復測仍有24款存在問題,相關移動應用分發平臺已予以下架。
(注:文中所列移動應用檢測時間為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