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低價買到高配遙控飛機,看似撿了大便宜,到頭來卻惹出一場官司。商家為沖銷量大肆夸大產品性能,用“智能定高、可戶外飛行”的亮眼宣傳吸引消費者下單,可產品試飛翻車后又火速改口“僅是室內飛行玩具”。近日,河南新鄭法院成功調解了這起網絡消費維權糾紛案,圓滿化解這場因“貪便宜”引發的民事糾紛。
2026年1月,飛行愛好者洛陽市張某在瀏覽購物平臺時,看中鄭州某商務服務有限公司一款售價200多元的遙控飛機。平臺商品介紹及銷售人員明確承諾,該飛機搭載智能定高功能,支持戶外飛行。基于商家的宣傳承諾,飛機又便宜,一些實體店同類型的遙控飛機需要大幾百甚至幾千塊,于是張某隨即下單購買。網上下單后三天,張某收到商家郵寄的遙控飛機,首次戶外試飛時便出現問題,這款遙控飛機無法穩定保持飛行高度,最終飛出遙控器操控范圍徹底丟失。
事后張某與商家溝通維權,商家卻一改此前宣傳說辭,辯稱該產品僅為室內飛行玩具,并不具備戶外飛行性能。前后宣傳口徑截然相反,讓張某認定商家存在夸大宣傳、誤導消費的行為,于是要求商家全額退款并雙倍賠償,雙方各執一詞、爭執不下,張某最終將鄭州某商務服務有限公司起訴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韓冰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后,組織開展庭前調解。調解過程中,法官兼顧法理與情理,分別向雙方釋法說理、厘清責任、化解分歧。
針對商家,韓冰明確指出,經營者開展商品銷售活動,應當如實宣傳產品性能、用途、適用場景,不得為提升銷量刻意夸大產品功效、虛假誤導消費者,該行為不僅違背誠信經營原則,也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法律規定,需要承擔相應責任。韓冰在勸導張某時指出,消費過程中需秉持理性心態,遵守“一分價錢一分貨”的消費常識,切勿輕信低價高性能的宣傳。此外,飛機因操作試飛丟失,張某在場地選擇、操作把控上存在一定疏忽,自身需承擔相應責任。
在韓冰耐心細致的調解下,雙方均放下爭議、互諒互讓,最終達成和解協議:商家全額退還張某購貨款兩百余元,張某自愿放棄五百余元的賠償款訴求。
韓冰介紹,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法律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的質量、性能、用途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虛假宣傳、前后說辭不一的經營行為,屬于侵害消費者知情權的違法行為。同時消費者網購時應仔細核實產品參數與適用場景,理性甄別宣傳信息,規范使用產品,合理規避使用風險,依法、理性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記者 魯燕 通訊員 王利 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