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全國兩會期間,物業管理作為民生關注的焦點話題,成為代表委員建言獻策的重要方向。多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圍繞物業企業監管、業主權益保障、老舊小區管理等行業痛點提出提案,從立法完善、機制優化、服務轉型等多維度給出解決方案,直指物業行業發展的核心矛盾,為推動物業管理提質升級、構建和諧社區指明方向。最高人民法院數據顯示,近5年全國物業服務合同糾紛超439萬件,業主維權成本高、物業企業違法成本低成為亟待破解的核心問題,此次兩會相關提案也正是對此民生訴求的積極回應。
業主權益保障機制應優化升級
強化物業企業監管,筑牢行業發展底線成為此次提案的重要共識。全國人大代表方燕提出,要建立全國統一物業信用評價體系,對多次被投訴、行政處罰且拒不整改的失信物業企業依法強制清退,將信用分與物業費標準、招投標資格掛鉤,讓失信企業寸步難行。全國人大代表朱建弟則聚焦物業盈利亂象,建議修訂《物業管理條例》,明確物業作為“配套服務”的定位,設定5%至8%的基準利潤率,利潤與服務評級直接掛鉤,達標可上浮1%~2%,評級不達標則下調利潤率甚至限制投標。
業主權益保障機制的優化升級,是提案關注的另一重點。針對當前更換物業流程繁瑣、門檻較高的問題,方燕與全國人大代表陳友坤均提出取消業委會做為更換物業的前置條件,明確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到期自動終止,無業委會小區由街道、社區指導業主直接表決更換物業。在公共收益與維修基金管理方面,方燕建議建立全流程監管體系,公共收益按月或按季公示并接受業主審計,維修基金搭建審批、公示、追蹤的全鏈條制度,為緊急維修開通快速通道;陳友坤則強調要推動《物業管理條例》與《民法典》銜接,明確公共收益全額歸位業主,嚴禁物業挪用。
推動物業行業真正回歸服務本質
立法完善與制度重構,為物業行業發展提供法治保障。全國人大代表李玉梅提出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法》建議,明確物業、業主、業委會、街道、監管部門五方法定權責,讓物業治理有法可依。同時建議重構業主自治機制,從公共收益列支履職津貼并健全審計監督,讓業主自治落到實處。在收費監管上,李玉梅與全國政協委員蔣勝男均倡導推行菜單式分級收費,將保潔、安保、維保等服務明碼標價,讓業主消費明明白白。
老舊小區物業治理的破局之法,成為提案的民生亮點。蔣勝男針對老舊小區無物業、管理難等問題,提出建立住建、市場監管、街道等部門的統籌協調機制,制定專屬物業服務標準,對優質物業企業給予政策扶持,對失信企業限制準入。同時,通過政府托管、市場化轉型等方式為無物業小區兜底,推進全市統一智慧物業平臺建設,實現電子投票、財務公示、投訴處理一網通辦。此外,她還建議支持物業企業向“物業+養老、托幼、家政”延伸,打造15分鐘生活服務圈。物業行業的服務轉型,也成為代表委員關注的焦點。全國人大代表樊蕓提出推動“物業管理”向“物業服務”深度轉型,建議在“十五五”期間逐漸取消公攤面積,讓購房者獲得更實在的居住權益。
從立法規范到機制優化,從企業監管到權益保障,此次兩會的物業相關提案覆蓋行業發展的全鏈條,直擊業主與物業之間的核心矛盾。這些提案既回應了億萬城鎮居民對美好社區生活的期盼,也為物業行業的高質量發展劃定了方向,推動物業行業真正回歸服務本質,讓物業管理成為基層治理的重要支撐,為城市更新和民生改善注入新活力。
記者 謝源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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