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中央廣播電視總臺聯合主辦的“新時代推動法治進程2025年度十大案件”宣傳活動啟動。今天,記者獲悉,“胖東來訴網絡‘黑嘴’侵權案”等50起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的典型案件入選。
2025年3月起,被告柴某前借助被告溫某國實名注冊的抖音賬號“柴懟懟”在網絡社交媒體抖音、快手、小紅書等多個平臺,不斷發布涉及胖東來盈利模式、產品質量、企業商譽、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某來個人名譽的視頻,惡意抹黑詆毀,并借機吸粉引流帶貨。“柴懟懟”多次在視頻中發表指向于某來的虛假負面言論,對其實施侮辱、謾罵、誹謗行為。針對“柴懟懟”不當言論,于某來亦通過網絡賬號發聲回應,雙方論戰即刻沖上熱搜。
2025年4月25日,許昌胖東來公司、于某來以商業詆毀、名譽權糾紛為由向河南省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柴某前、溫州市某珠寶有限公司、武漢某柴氏珠寶有限公司、溫某國等四被告,刪除侵權視頻、書面致歉并在視頻賬號發布、賠償各項損失600萬元。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四被告構成侵權,判決四被告停止侵權、刪除侵權視頻、發布致歉聲明并在視頻賬號發布,賠償原告各項損失260萬元。一審宣判后,各方當事人均未提起上訴,該案一審判決生效。
推薦理由:
本案是依法規制網絡“黑嘴”惡意詆毀抹黑企業商譽和企業家個人尊嚴、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典型案例。近年來,一些針對企業和企業創始人的網絡謠言不斷出現。發布者超出法律容忍度和正當商業評價的范疇,通過制造話題、炒作熱點、吸引流量并從中獲利,成為企業“維權之痛、承壓之重、發展之困”。本案中,人民法院堅持“網絡環境也是營商環境”的理念,既厘清輿論監督與惡意侵權、正當批評與商業詆毀的界限,判令責任主體承擔商業詆毀、名譽侵權責任,維護了企業合法權益,又聚焦網絡侵權形態,向自媒體平臺發送行為保全禁令,壓實網絡平臺謠言治理責任,取得了“網絡黑嘴必規制、侵權損害需擔責、企業商譽受保護”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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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時間: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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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魯燕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