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記者從鄭州市工信局了解到,按照《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河南省科學技術廳 河南省發展改革委員會關于開展2016—2022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中央補助資金清算申報工作的通知》(豫財建〔2025〕45號)要求,在企業申報的基礎上,鄭州市工信局、財政局、科技局、發展改革委四部門共同組織相關專家成立審核專家組,對鄭州市車輛生產企業上報的2021—2022年度新能源汽車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清算申報材料進行了審核,核查了申報車輛的公告、推薦目錄、運行(營)情況、銷售發票、銷售終端收款憑證、產品技術參數、注冊登記、申報數量、申報金額等相關信息,根據行業、財務專家核定結果,經研究,鄭州宇通集團有限公司、宇通客車股份有限公司、鄭州日產汽車有限公司、海馬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鄭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5家企業符合申報條件,現將擬申報車輛信息予以公示,如有異議,請于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鄭州市工信局反映。公示時間:6月18日至24日。
記者 徐剛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