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鄭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簡稱鄭商所)就丙烯期貨和期權合約及期貨業務細則公開征求意見。這意味著我國產量最大的烯烴品種期貨和期權即將推出。
丙烯是重要的基礎化工品,上游連接原油、石腦油、煤炭、甲醇、丙烷等諸多原料,下游廣泛應用于家電、汽車、紡織、醫療器械、化妝品等領域,是石化工和煤化工產業承上啟下的中間樞紐品種。
記者了解到,近年來,國內外市場環境復雜多變,丙烯行業發展面臨產能結構性過剩,疊加行業處于高端化、綠色化轉型期,風險管理需求強烈。丙烯期貨和期權的上市,有助于為上下游企業提供定價和風險管理工具,提高我國在化工行業的定價影響力,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
能化分析師張曉珍表示,丙烯上下游產業鏈已上市甲醇、動力煤、原油、LPG、聚丙烯等多個期貨品種,丙烯期貨和期權上市后,豐富了避險工具,便于企業更好進行產業鏈套保。對于丙烯期貨和期權的上市,產業鏈期待已久。同時,丙烯產業呈現貿易活躍、儲存便利、需求廣泛的特點,丙烯期貨和期權上市可滿足不同群體的需求,提高市場流動性。如上游生產商通過賣出套保鎖定生產利潤,下游企業通過買入套保鎖定低價原料,貿易商可以通過基差貿易獲得價差收益或擴大貿易量等。期貨公司可以通過提供定制化服務,如套保策略、交割支持、風險管理培訓等,為丙烯產業鏈客戶提供有效工具,推動丙烯產業的高質量發展。
根據征求意見稿,丙烯期貨合約交易代碼為PL,交易單位為20噸/手,最小變動價位為1元/噸,每日價格波動限制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4%,最低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5%,合約交割月份為1—12月,最后交易日和最后交割日分別為合約交割月份第10個和第13個交易日。
交割標準方面,基準交割品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聚合級丙烯》(GB/T 7716—2024)規定的I型丙烯,其中,水含量≤20mg/kg,氫含量、羰基硫不作要求。替代交割品為20mg/kg<水含量≤50mg/kg且其他指標符合基準交割品要求的丙烯。
交割方式方面,采用倉庫標準倉單交割和廠庫標準倉單交割,在保證交割效率和交割靈活性的基礎上,最大程度便利產業客戶參與。
持倉限額方面,一般月份持倉限額為2000手;臨近交割月份持倉限額為500手;交割月份持倉限額為50手。
業內人士表示,與期貨相比,期權是更為精細化的風險管理工具,能夠更好滿足企業多樣化和個性化的風險管理需求。此次丙烯期貨期權同步上市,期貨投資者可以利用期權對沖期貨頭寸風險,促進新品種上市初期平穩運行。
鄭商所相關負責人表示,丙烯期貨的合約規則設計經過與產業各界的反復論證,充分體現現貨市場實際特征,方便產業客戶參與。同時,鄭商所將從嚴把控風險,保障合約的順利推出和市場的平穩運行。
記者 安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