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牛肉干,收貨后發現竟是“三無產品”!消費者該如何維權?今天,來看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法院審結的一起案件給出的答案。
張先生在某知名電商平臺上的某商家店鋪購買兩袋牛肉干,收貨后發現商品包裝標注的生產廠家“查無此公司”,且食品生產許可證號無法核實。經調查,該產品實際生產廠家未取得合法資質,屬于來源不明的“三無食品”。張先生認為商家存在欺詐行為,平臺未盡到監管義務,遂將商家及平臺一同訴至法院,要求退款并賠償1000元。
法院審理認為,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1000元的,為1000元。案中,商家向張先生銷售無真實生產商的食品,未對其經營的食品進行查驗,未能提供所售食品的合法進貨來源,屬于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因平臺已向張先生提供了經營商家的真實名稱、地址及有效聯系方式,故張先生要求平臺在承擔責任無事實依據,不予支持。故判決商家返還張先生貨款,并支付賠償金1000元。
說法:若發現食品標簽造假,可向商家索賠
法官提示網購食品需保存訂單記錄、商品實物及問題證據(如拍照、錄像),便于維權時舉證。若發現食品標簽造假、來源不明,可向商家索賠,或通過平臺投訴、12315舉報等途徑解決。平臺若已盡資質審查義務并提供經營者信息,通常無需擔責,但若明知問題卻未處理,則需連帶賠償。
記者 魯燕 通訊員 肖婉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