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租金已經到賬。困擾我們快3年的事情終于解決了!”今天,記者獲悉,一起經歷兩次訴訟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已在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法院調解下成功化解,實現“雙贏”。
2020年11月,河南某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將位于鄭州某家居建材城臨街房屋出租給一家影樓使用,雙方約定,租賃期限為2020年11月起至2027年5月,租金約定為按季度交納。但自2021年8月起,影樓一直未按期支付租金,某管理公司多次催促未果。2022年7月,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某管理公司把影樓訴至中原區人民法院,要求支付房租94萬余元及滯納金。
面對起訴,被告影樓辯稱拖欠租金是因為房屋質量有問題,房屋用了不到一年,就開始出現房頂和墻體漏水、地面下沉、墻體裂縫等現象;影樓內的室內裝飾、器材等設施遭受不同程度的損壞;維修過程中發現房屋多處質量不達標,但某管理公司對房屋修繕問題一直沒有拿出合理的方案,房屋還一直有裂縫和漏水現象。因此,才遲遲沒有支付房租。訴訟中,被告影樓還向法院提起反訴,要求原告賠償因房屋質量問題給其造成的損失。
針對雙方的分歧,法院組織多次調解,但沒有實質進展。考慮到案件的爭議焦點在于房屋是否存在質量問題、后續如何修復和修復費用如何分擔等,雙方經過協商后同意撤訴后進行鑒定,待拿到鑒定結果再決定如何解決爭議。
今年年初,原告某管理公司再一次訴至法院。根據原告陳述,雙方拿到鑒定結果后,自行進行了協商,但仍然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所以才再次起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決解除租賃合同,影樓支付拖欠的租金160萬余元。
面對原告的第二次起訴,承辦法官曹媛媛通知雙方負責人到庭參與調解。經過幾輪溝通協商,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繼續履行房屋租賃合同,影樓自行找人修復地面,并分期支付拖欠的租金,某管理公司同意免去一定時間內的租金,以便影樓能夠順利完成修復并恢復正常經營。
“此次調解,不僅解決了雙方的糾紛,將雙方損失降到最低,還維護了雙方的關系,為今后繼續合作奠定了基礎,實現了‘雙贏’。”管理公司負責人說。
記者 魯燕 通訊員 穆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