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漸退,臨近春節,采購年貨準備禮品的旺季也已到來,市民將購置的物品帶回家的同時,也有人喜歡把不便于帶上樓的整件白酒存放于地下室,這就給一些竊賊有了可乘之機。通過鄭州警方的不斷打擊,這類案件雖然數量不多,但一旦被盜勢必影響大家過年的好心情!
為此,民警提醒:
春節將至,
貴重物品莫放地下室 ,
以免成了竊賊的“年貨”。
對于這類地下室被盜案件,警方可舉的事例也不少。
2021年12月22日下午,在鄭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刑事偵查大隊四中隊的門前,民警不停地從3輛汽車里搬卸各式各樣的白酒等禮品禮盒,不一會兒,地上便擺了一片茅臺、五糧液、劍南春等各種牌子名酒,粗略估計有近500瓶。
現場,吸引了不少過往群眾好奇的目光,有人忍不住向民警詢問:“你們是在這搞名酒展覽?還是過節發福利了?”
民警笑而不答,只見有兩名民警押著一名戴手拷的中年男子從警車上下來后,民警指著地下物品問男子:“這是不是從你車里和家里搜出來的酒?”男子回答:“是!”
隨后,民警又問道:“都是從別人地下室偷的?”男子便低下了頭。瞬間,圍觀群眾明白了一切。
12月17日下午6時許,二七分局刑事偵查大隊接到群眾馬某報警稱:其在12月13日下午6時許,發現購買的用于春節招待親朋的一箱飛天茅臺、兩箱五糧液、一箱賴茅酒被盜,損失購買價共計32800元。
合成研判中心接到警情后,視頻偵查一組民警立即組織偵查,通過回訪受害人、現場周邊走訪和對小區監控篩排,終于鎖定在16日中午12時左右,在該小區出現了一名騎行電動車的可疑人員,通過查證確定其為嫌疑人。
該嫌疑人十分猖狂,中午在小區內轉悠達1個小時,進出多個單元樓地下室,并在眾目睽睽之下大搖大擺地將被盜物品放到電動車上,先后出入小區運送贓物2次。后經過現場調查,發現該小區當時還有3個地下室被盜。
此外,民警發現該嫌疑人也十分狡猾,偽裝嚴實,2次往返路線不同,贓物存放的小區也不同,極具反偵查意識。偵查員多源分析后,于20日一路追蹤,發現嫌疑人消失在中原區國棉四廠東區家屬院內,通過現場排查,進一步鎖定了其居住房間和身份信息,盜竊嫌疑人為張某偉,有多次盜竊地下室前科。
12月22日上午,刑事偵查大隊四中隊中隊長李琦帶民警前往布控,再次通過追蹤,于11時30分,在嫌疑人另一住處建設路與伏牛路某小區內,將張某偉抓獲。
經查張某偉,54歲,無業,多次受到公安機關打擊;為了逃避打擊,他另租了一處地方,專門存放盜竊的煙酒。經過偵查,民警從他車里和租房處共查獲各種品牌的白酒近500瓶,茶葉、煙、字畫等其他物品待進一步查證;同時,民警從他手機里發現其近期銷售大量名酒的證據。
經突審,張某偉對盜竊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張某偉已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追贓工作正在進行中。
鄭報全媒體記者 劉凌智 通訊員 李東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