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河南省臺前縣法院通過“三遠一網”開庭審理并宣判一起疫情防控期間在防控執勤點酒后鬧事并毆打愛心人士案件。
該案中被告人趙某犯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趙某表示認罪認罰,服判息訴。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8月7日15時許,被告人趙某在臺前縣馬樓鎮某村疫情防控執勤點,醉酒后無故鬧事,諷刺和辱罵值班人員及前去捐贈物資的本村村民趙某格,并對趙某格實施毆打,致趙某格身體多處損傷,執勤點兩張床被損壞;經鑒定:趙某格口腔部牙齦出血評定為輕微傷,頸部損傷評定為輕微傷。
被告人趙某的行為致本村疫情防控工作長達近兩個小時不能正常進行,造成疫情防控執勤點秩序嚴重混亂,嚴重影響了疫情防控工作,在本村造成了嚴重不良影響。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趙某在疫情防控重要時期,在防控關鍵場所無故鬧事,諷刺和辱罵疫情防控執勤點值班人員,并對前去捐贈物資的熱心人士實施毆打,致其身體多處損傷,造成疫情防控執勤點秩序嚴重混亂,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
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及罪名成立。疫情防控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事關群眾生命安全和公共安全,在重大疫情面前,理解和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一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和責任,被告人趙某在執勤卡點無故鬧事,嚴重擾亂疫情防控工作,依法從重處罰。
被告人趙某歸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愿認罪認罰,可從輕處罰,故一審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鄭報全媒體記者? 魯燕? 通訊員? 趙棟梁? 王博 孫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