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一學校5年間共收取學生165萬元門禁卡服務費。
據悉,巡察公告發出后,云南省丘北縣委第四巡察組邵組長接到來自一名家長的電話舉報,該家長表示,想反映丘北縣民族中學收取門禁卡費用的問題。上述家長稱,“雖然每月只是15元,但不知道這種收費是否合理合法,所以就想跟你們反映一下。”經組務會分析研判后,巡察組工作人員到實地調查了解相關情況。
經了解核實,該校為便于管理,保障學生安全出入校園,自2015年就引進了第三方企業負責校園門禁系統的安裝和維護,以每月15元、每年10個月,即每生每年按照150元的標準進行收費。5年間該校共收取學生165萬元門禁卡服務費,所有費用已全額交給設備維護公司。在調查了解過程中,巡察組發現該校存在未建立廉政風險防控制度、賬務未及時公開等問題,及時約談了縣教體局和縣民族中學負責人,要求對此問題立即整改。
“之前我們認為只要學校不截留、挪用這筆費用,就不會出問題,經過此次巡察,我們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學校負責人表示,該校將建立完善風險防控制度,認真及時整改到位。縣教體局組織了學校、公司三方共同協商,門禁設備交由學校自行管護,今后就不再收取這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