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已經2020年12月14日省政府第109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鼓勵多種途徑投資建設人防工程
人防工程建設規劃不得擅自修改
根據《辦法》,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人防工程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將人防工程建設經費列入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預算。人防工程建設規劃應當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將人口密集區域和重點防護目標列為防護重點。
鼓勵、支持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通過多種途徑投資建設人防工程。人防工程建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優惠政策。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修改人防工程建設規劃,不得違反人防工程建設規劃或者不按規劃標準和要求建設人防工程。
人防工程與其他地下通道連通
所有人、使用人和管理人不得拒絕
規劃建設人防工程時,應當同時規劃建設人防工程與相鄰人防工程及其他地下工程的連接通道或者預留連通口。人防工程需要與其他地下工程連通的,地下工程的所有人、使用人和管理人不得拒絕。
地鐵、隧道等地下交通干線以及城市地下綜合管廊等地下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應當兼顧人民防空需要。
開發地下空間及新建民用建筑
按地上總面積比例配建人防工程
利用公園綠地、防護綠地、廣場用地、城市道路用地、社會停車場用地以及其他交通設施用地等開發地下空間的建設項目(包括單獨開發地下空間和以開發地下空間為主一并開發地面建筑的建設項目),應當按照不低于地下總建筑面積的百分之三十修建防護級別6級以上人防工程。
新建民用建筑應當按照其一次性規劃新建或者新增地上總建筑面積的相應比例修建防護級別6級以上防空地下室:國家一、二、三類人民防空重點城市修建比例依次為百分之八、百分之七、百分之六;國家人民防空重點城市之外的城市修建比例為百分之六;城市規劃區外的開發區、工業園區、保稅區、重要經濟目標區、重點鎮等修建比例為百分之四。物流倉儲用地建設項目應當按照其一次性規劃新建或者新增地上總建筑面積的百分之二修建防護級別6級以上防空地下室。 ??
應建不建須繳納易地建設費
新建幼兒園學校等可獲減免
應當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因特定情形不能按照規定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設單位應當報人民防空主管部門批準;經批準不修建的,按照國家和本省的規定繳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門按照人防工程建設規劃統一易地建設。
經批準不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部分新建民用建筑,應當減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如對新建幼兒園、學校教學樓、養老院及為殘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務設施等民用建筑應予減半收取;對享受政府優惠政策建設的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房和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等居民住房,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臨時民用建筑和不增加建筑面積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項目,因遭受水災、火災或者其他不可抗拒的災害造成損壞后按原建筑面積修復的民用建筑,均應免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
人防工程應設標識標牌
疏散通道應確保暢通
人防工程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要求設置人民防空標識標牌。人民防空標識標牌應當保持完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毀、涂改。
在人防工程的主要出入口附近規劃修建的地面建筑,應當按照該建筑物的倒塌半徑,留出與人防工程主要出入口的安全距離;因條件限制無法留出安全距離的,應當采取防倒塌堵塞措施,確保疏散通道暢通。
侵占人防工程最高罰款5萬元
故意損壞人防工程或構成犯罪
《辦法》規定,平時開發利用人防工程不得影響戰時防護效能,不得影響平戰轉換,并且應當符合國家和本省有關消防、治安、衛生等規定。
侵占人防工程,面積不足100平方米的,對個人處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面積在100平方米以上的,對個人處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不按照國家規定的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修建人防工程的,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違反國家規定,改變人防工程的主體結構,拆除人防工程設備設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防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對個人處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拆除人防工程后拒不補建,面積不足100平方米的,對個人處以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面積在100平方米以上的,對個人處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向人防工程內排入廢水、廢氣或者傾倒廢棄物的,對個人處以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故意損壞人防工程設施或者在人防工程內生產、儲存爆炸、劇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險品,尚不構成犯罪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鄭報全媒體記者 裴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