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批復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調查報告,認定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是一起主要因違法違規建設、改建和加固施工導致建筑物坍塌的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經調查,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事故責任單位泉州市新星機電工貿有限公司將欣佳酒店建筑物由原四層違法增加夾層改建成七層,達到極限承載能力并處于坍塌臨界狀態,加之事發前對底層支承鋼柱違規加固焊接作業引發鋼柱失穩破壞,導致建筑物整體坍塌。
對楊金鏘等23名涉嫌犯罪的有關責任人,公安機關依法采取了刑事強制措施。
對事故涉及的有關公職人員,福建省紀委監委按照有關規定成立了責任追究審查調查組進行審查調查;
國務院事故調查組對發現的地方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公職人員履職方面的問題和涉嫌腐敗等線索及相關材料,移交福建省紀委監委事故責任追究審查調查組。有關公職人員的追責問責處理意見,福建省紀委監委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