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記者從鄭州市工信局了解到,根據國家四部委《關于開展2018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的通知》要求,在企業申報的基礎上,鄭州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等四部門組織相關專家,對鄭州市整車生產企業上報的2018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車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申報材料進行了審核,審核內容包括申報車輛的公告、推薦目錄、免稅目錄、運行(營)情況、銷售發票、產品技術參數、注冊登記、申報數量、申報金額等相關信息,根據技術、財務專家核定結果,經研究,鄭州宇通客車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業符合申報條件,將名單予以公示。
據了解,鄭州宇通客車股份有限公司申報補貼金額583991.3901萬元,
鄭州海馬汽車有限公司申報補貼金額43486.4832萬元,
海馬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申報補貼金額41.16萬元,
鄭州日產汽車有限公司申報補貼金額3363.804萬元,
鄭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申報補貼金額2250.5074萬元。
公示時間:2019年9月6日至2019年9月12日。
鄭報全媒體記者 徐剛領